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家在黑龙江,现在在湖南工作。作。2017年12月7日在公司完成上司安排的工作时伤了脚。当天上司带我去医院做手术,当天晚上上上司买的保险。到2018年1月1日为止,我付了他的药费,让他垫付,说脚长在自己身上,10月11日的工资还没有支付,现在怎么办?

2021-08-11 15:51: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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