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21-08-11 07:0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4、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等
  •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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