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工地工作的时候,突然四肢发懒,去医院检查高血压,头上有淤血。治疗费应该从工地出来吗?还有什么赔偿吗

其它
2021-08-11 05:55: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理,可以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你好,建议病情稳定之后做医疗鉴定
  • 先申请工伤认定,等伤情稳定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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