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国家电网的员工,现在退休面临问题,当时进公司前签订了订单生培养协议,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5年,协议的有效期限为1年,协议也到期。现在公司要求我按照协议上的违约规定赔偿。我不应该赔偿吗?协议还有效吗?协议中有甲方履行的条款,甲方没有履行。

国家赔偿
2021-08-11 05:1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你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就业协议属于普通合同性质,区别于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具有法律效力。
    2.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应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若对方违约给你造成了经济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你的经济损失。
    5.所以,只要你能够证明你存在的具体损失以及预期可得利益,可以据此要求公司承担该部分损失赔偿。
  • 您好,按合同约定进行
  • 可以起诉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