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两个月,今天突然收到通知说我不及格,希望30天后出去。我可以向公司索取补偿金吗?试用期是三个月。

2021-08-11 03:5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 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您好,试用期的员工公司只能以不符合用工标准为理由辞退员工。如果公司拿不出相关证据的,可以向对方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劳动合同纠纷都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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