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们家1997年在一农村落户,无耕地,无住房,是租的房子。但是户口已经迁入,户口本正规。现在已经过去12年了。我们是否有权利有自己的宅基地?急```麻烦您了。原来的房屋都拆除了,已经新建了。原来村里的姑娘都通过关系分到地皮了。现在还有几块地皮。可是村里想捞钱。我应该到哪主张我的权利,有哪些法规保障吗?

问题补充:我是湖北省襄樊市的。这个村因城市规划已经改社区了。周围市场,工厂蛮多的。我怀疑村里想捞点油水

2019-02-04 19:18: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租赁权虽然是债权,但为平衡当事人利益,兼顾经济上保护弱者,该权利被物权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抗所有权的变动。因此房主在租赁期内有权出卖房屋,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承租人有权基于租赁合同继续使用,直至租赁期届满为止,其对于房屋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影响,此即法律上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构成要件如下:
    1、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新所有权人须尊重标的物上的承租人使用权原状。也就是说,须取代原所有权人而成为新的出租人。
    2、房屋所有权发生了变动,变动原因不仅包括买卖,也可以包括赠与、继承等。在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场合,租赁合同继续存在,除非承租人有终止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的内容除主体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同时《合同法》第230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于所有承租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此外,租赁期限也有一定限制。《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3款,“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因此若未约定租期,房主可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租人搬迁。
  • 买房迁户口所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申请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找开发商咨询吧,准备买房。

    2、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3、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7、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8、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9、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0、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系统,便落户成功。

    在办理的过程中设计到的主要材料有:原户口本、个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凭证、购房落户申请表等。

    涉及到的办理部门有: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公安局;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公安局;贷款银行、房屋管理的物业单位、社保局等。
  • 户口迁入需要带什么证件?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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