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具后面的问题,我在一家百货商店买了沙发和茶几的电视柜,一直没有要求送货(大约一年)。最近家里好了,可以送货了。我们联系了制造商。但是,制造商现在说时间太长,无法履行当时的合同,必须征收保管费。但是,问题是,我们的发票上没有注明发货时间,他们也没有告诉我们不提货多久就要收保管费。现在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8-10 17:3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送货没有签送货单客户不付款,对方不支付,你可以主张对方违约。《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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