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组里有座山里有煤矿资源,后承包出去开采,每年组里的每个人都能分钱。我叔叔离婚前育有一儿一女,后再婚又生有一个儿子,现在三个小孩的户口都在组里,但是去年组里以超生为由说他女儿没有资格分款,请问这种说法合理吗?有什么依据吗?

2019-02-04 18:27: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再婚户口迁移不会很麻烦的,你去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户口,派出所上报上级公安户籍主管部门批准后,你去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准迁证,去迁出地派出所调出户口再持准迁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如何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婴儿必须缴纳足额的社会抚养费后,由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才准予办理上户手续。超生户需要到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办理手续,交纳超生社会抚育费。
    该项费用根据不同的超生情况而有所区别,具体金额由各区县计生委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而定。  对于无法一次交清的特殊困难户,可以先交一半的超生社会抚育费,并做出后续分期分批交纳计划。
    超生户持由计生委提供的证明和手续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对于超生的孩子先交“罚款”后落户的作法在平时也施行。但这次人口普查办、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为超生户上门登记,是为了保障人口普查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
    超生户瞒报或谎报人数,把超生的孩子当做“黑孩子”来抚养,这会给人口普查工作带来难度。城市人口的超生情况主要是再婚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再育。  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中明确规定:各级普查办和普查工作人员将对居民申报的个人和家庭资料进行严格的保密,普查员不得将居民提供的资料提供给其他部门;另外,普查资料也不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依据;不作为各个管理部门进行处罚的依据。
    因此,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提醒超生户注意:不管超生的孩子有没有落户,都请如实地向普查员申报,以此确保北京人口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离婚时,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关系,应该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条件等具体情况解决。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对于你的情况,孩子后期一直在外婆家,又多为你照顾,父亲很少照顾孩子,除非孩子父亲能举出你不宜和孩子共同生活的情况,否则法院会支持孩子归你,户口可以依法解决,这个不是大问题。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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