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的房子租给被告,被告每年给予一个月的空房期,8月份不支付房租,反复催促没有结果,所以起诉了。但是被告的地址不明,电话接不上,该怎么办?

2021-08-10 15:22: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