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在农村生前留下一套房子,口头遗嘱是卖了还债,但是继父想买下来能过户吗?

2019-02-04 17:50: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因此,该房产的一半应当由男方(即继父)的子女、父母、配偶继承,如果男方去世后女方未再婚,则另一半由女方(即母亲)的子女、父母继承。
  • 宅基地属于农村居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村民持有的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即宅基证,所以不能继承。你可以继承宅基地上你父母的房屋,如遇拆迁,一般是拆迁单位按照《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登记的使用权人作为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被拆迁人健在的,由本人和拆迁单位签订 拆迁补偿协议,领取补偿款,被拆迁人去世的,由其继承人和拆迁单位签订 拆迁补偿协议,领取补偿款;可能也会根据拆迁补偿方案或者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决议方案进行补偿。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订立口头遗嘱时的程序是: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应注意的是,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则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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