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企业的法律形式有三种选择: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前两种属于
自然人企业,出资者承担无限责任;后者属于
法人企业,出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同中央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
但特别行政区享有一般地方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享有的立法权。
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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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