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包的荒地上有他人建筑物怎么办

2023-03-19 19:45: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 你好,可以向其上级单位进行反映投诉!
  • 与发包方协商续签承包合同

  • 法律分析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若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要负责清理地上附属物,将土地恢复原状。
    土地承包合同同意承包人建设附属物的,可以要求发包人予以适当补偿。到期归属问题属双方约定。 约定时一般考虑到期后是增值、保值、还是残值不足支付土地恢复原状的费用。 这中间还穿插出租本身的合法性问题,即如遇行政征用或政府取缔时能否的到补偿或责任如何承担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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