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出劳动者第一天没有上班,第二天早上6点10分发生了交通事故。7点上班,去工地也是20分钟。这是否与工地有关。

2021-08-10 06:4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依据上述第六小项的规定,只要您不是承担主要责任,是应当认定为工伤;
  • 事故责任?非本人主要及以上责任,可申请工伤认定
  • 单位有没有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