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1年借给亲戚个人一万五千元,还保留有欠条,亲戚做生意被骗赔了,现在法院帮助他追回来一部分赔偿款,但是耍赖不还,请问我还能通过法院起诉要回属于自己的一万五千元吗?希望得到法律援助。谢谢

2019-02-04 14:4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欠钱不还想要起诉的话,作为债权人,需要保护欠条原件的完整性,同时要注意定期催款,使诉讼时效中断,以确保没有超过2年诉讼时效,催款时最好让对方签字,书面证明你已经履行催款义务,起诉时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证据及起诉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需要写明双方争议事实,诉讼请求,返还金额可以包括欠条金额及利息。起诉书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如果对方有财产,故意不还的,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具体程序建议持有关证据及资料委托律师办理。
  • 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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