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有没有办法和母亲断绝关系,以后可以养活,生活我们可以照顾,但债务方面我们不受理。现在妈妈没有付钱,但是和别人签约承包土地,签约了30年,我们不想让她做,说不听,以后那块地我们也拿不到。这个法律手续怎么办?
-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也是作为子女的“天职”,因此,不管子女在何处,这法定义务不变。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
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你好,请问具体什么情况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