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话委我哥出售我的房屋,我哥找中介卖房,并与买方签订房屋合同,买方付了定金给中介,但几天后,买方反悔,要求中止合同,退还定金,理由说我们没有委托书,请问,如果买方由此单方面中止合同,我们能要求其按合同的20%赔偿吗,定金最后要退还过买方,还是给我们,如果中价拒绝给我们,怎么办

2019-02-04 11:5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所以,能否退还定金关键是你是否在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协商。还要看交定金时认购书的约定。
  • 退定金的条件
    根据上述这些法律规定,可以大体得出定金返还的条件。
    1、如果购房者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那么,这属于受买人一方违约,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不履行约定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如果开发商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按照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不仅要退定金,而且按照定金罚则,当双倍返还。
    3、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
    那么这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按规定出卖人应当将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其他退定金的情况
    1、有些情况下,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按规定不能要求退定金。
    但也有些人通过在认购书中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2、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 在合同中同时有违约金和定金条款时,没有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适用对其有利的条款。我国法律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违约金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