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今天下午,老板突然告诉我明天不要去上班。我已经帮他五年了。当时我让他按照劳动法办理出厂手续。老板怕我去劳动局告他,晚上他让我去一个与工作无关的部门工作。老板故意给我添麻烦。律师和老板这样做是违法的吗?而老板又不想付钱给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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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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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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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个人老板不给钱的处理方法如下:
1、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可以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
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收集为私人老板工作的
证据,向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4、如果没有欠条也没有签劳动合同,还可以委托律师协商索要工资或者发律师函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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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