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腰部扭伤而且移位,推拿医师帮我校准后又帮我推拿按摩以后,我的左脚仿佛瘫了一样,一点也用不到劲头。以后发生心慌胸闷浑身无力,我挂掉门诊住了院,输掉10天的液,吃完些内服的药,迄今一个人在家仍在做针灸理疗,但是近一个月之多我的左脚或是不大好用。我想问一下我该该怎么办?能不能强烈推荐明白诊疗这些方面的的刑事辩护律师?感谢

刑事辩护
2021-08-08 19:51:2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4、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医务科,并提交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