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性格不合,想离婚,我们有十二岁的女儿,该怎么办?法律手续我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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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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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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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对方协议离婚,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会有离婚协议书模板。对方不同意离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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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