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签了购房合同,先付了35%首付款,其余按揭,由于个人原因按揭没有办下来,开发商要求更换贷款人并增加首付款,本人按照开发商要求追交到50%首付款(按揭12万)。最后银行批了6万,本人不同意。开发商让本人又交了2万,按揭贷10万。过了一段时间开发商通知我说银行拒贷。最后本人没有办法凑齐10万准备交给开发商。现在开发商拒绝收钱,要求本人补交房屋差价,另外还要补交按揭利息。请问怎么办?

2019-02-04 08:12: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当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卖房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 一、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  
    2、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4、贷款回收;  
    5、贷后管理。  
    二、银行贷款买房需提交的材料  
    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  
    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  
    一、买二手房合同没有写逾期交房的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因此,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