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儿子在今年的三十五岁了,沒有完婚,户籍与我的在一起,我觉得单独立户,他也愿意,能够 单独立户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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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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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说,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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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