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提出
行政诉讼:
1、政府作出拆迁决定的程序不合法,未依法获得批准;
2、政府存在非法强拆行为;
3、遭遇强拆,报警后公安不作为;
4、其他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胁迫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