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94年元月结婚,一起生活到18年3月,儿子结婚了,她和媳妇说不清楚,也就是说媳妇家比我们家的经济条件差,当时媳妇又怀孕了,妻子说伤了媳妇的心,当时媳妇承认了,后来媳妇生了a,多次和婆婆吵架,妻子失去了联系。我现在不能正常生活,想起诉离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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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理论中,原告为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称为积极的共同诉讼;被告为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称为消极的共同诉讼;原告和被告均为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称为混合的共同诉讼。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共同诉讼有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
其中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共同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共同诉讼,是普通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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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间关于离婚的问题,通常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离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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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