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公司签订解雇协议,当月结算工资,在下一家公司发工资之前支付赔偿金。在此期间公司解散或破产的话,能给我赔偿金吗?

2021-08-07 20:4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解散,属于非劳动者本人原因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建议你和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公司因主观恶意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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