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10个月,其中实习6个月,其馀正式上班,昨天被人事谈话,说自己表现不好,不能胜任这项工作,劝退,可以去仲裁吗?

仲裁
2021-08-07 13:1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从企业层面来看:员工不胜任工作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这就必然涉及到“不胜任工作”与另一个常见概念“胜任力”之间的关系问题。
    通常所说的胜任力,包括知识、技能、素质,而素质一般是指对工作绩效起决定作用的一些人的本质性的因素。那么,员工不胜任工作不仅是专业和岗位不胜任,也包括内在的一些素质不胜任。
    因此,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比较方便,实践中,只要能够有效的评价标准和认定程序, 提供确实的证据,并在合法的程序基础上认定不合格(不与“末位淘汰”关联使用)操作起来基本可行。
  • 可以协商解决或申请仲裁
  •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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