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昨天,我被告知辞职并交接工作,并要求我写一份辞职申请。问题是人原因,我辞职了。我该怎么办?谢谢你。

2021-08-07 11:5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提出离职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写离职信的内容中应注明“是应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而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公司至少要给你两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你如果写自己主动申请辞职,单位就不会给你经济补偿了
  • 法律规定,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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