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生儿出生时,脐带扭转,小宝宝氧气不足,医院门诊沒有告之,小宝宝去医院期内睡了14个钟头都没有看到医护人员,都没有给与医治。随后小宝宝又血糖低。小孩满月去复诊告知我们很好了。导致如今小宝宝错过最好医治阶段,我们可以追责医院门诊的法律依据吧,要以什么名字告医院门诊,需要什么办理手续呢,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8-06 23:31: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尽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均认为“不属医疗事故”,但仍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令医院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关于医疗事故,如果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话是必须先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局组织协调后才交由警方处理的。但是如果单纯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可以直接起诉的,具体是到门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只有1年,注意及时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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