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制定的劳动合同写到离职当月无工资,这样的合同合法吗?如果公司非要求我们签,如果不签就要求离开,那签了,我们如果中途申请离职,当月工资不予以发放,我们还受法律保护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03 11:1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提前30天辞职(试用期提前3天)即可辞职,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否则可以到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但没有提前通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公司的损失。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你有证明能够证实你入职时间和解除劳动关系时间,例如社保、工资条、银行交易记录、考勤卡等等;有证明后,可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发放工资;要求支付未按时发放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额度为未发放工资的25%;要求支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补缴社会保险。
  • 劳动者应当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如果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当事人发生工伤,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得到医疗、补偿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第一步:劳务派遣工首先向派遣公司提出辞职申请,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一般正常情况下辞职的话,是要提前三十天的,如果是试用期的话就是提前三天)。由于你是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也享受不了失业金。
    第二步:劳务派遣工去人事哪拿辞职书,按照规定填写好,然后找公司领导在辞职书签字同意。派遣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工单位,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第三步:劳务工填写好辞职书后,还是需要照常上班的,到了三十日后劳务派遣工就可以按照规定办理辞职,交接所有工作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劳务派遣公司结清派遣员工剩下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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