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的坚持离婚,女的不同意,男的起诉离婚,一定会成功吗?如果成功,女的会得到多少赔偿,宝宝抚养费怎么判?

离婚
2019-02-03 09:07: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但是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起诉离婚,具体规定如下:《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首先,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协议或是诉讼,协议必须要双方同意才能办理,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其次,如果有对方家暴的证据,那么不论对方是否同意离婚,第一次法院一般都可以判离的,因为家庭暴力属于婚姻法32条规定的法定判离理由和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的,再次,关于财产和孩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平均分割的,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要看孩子的年龄和你们双方的综合条件,一般两个孩子会一人抚养一个的,当然如果对方不跟你挣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两个孩子都可以归你抚养的,这样对方就要支付抚养费的。
    最后,起诉费如果不涉及大额财产的话一般也就受50-500元之间,是由起诉方先垫付的,一旦判离,一般由双方分担的,因离婚涉及个人隐私.
  •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离婚时先行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则双方只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如果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认为双方不存在感情破裂的事实的,通常不会判决双方进行离婚,而是会要求双方回去进行沟通。
  • 你好,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