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马律师,你好。我08年被起诉,被拘留过。09年房地产被拍卖,多年没有固定工资,卡也没有被冻结,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上个月刚有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和奖金在3万美元以上,第一个月被冻结。我该怎么办?我有个单亲父母。自己也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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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06:5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
    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 以下意见仅供参考:“这个可以协商的,可以双方约定协议的。”
  • 关于追讨债务,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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