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首先这个厂没有给至少80%的工人购买社保,然后是加班费,是按1:1.5来计算的,礼拜六,礼拜天,也是一样。而且这个厂有某些部门的正班是十个半钟,按国家规定应该是八小时,这样的厂家是否已违法。年终厂家是否有权力压工人一个半月工资。谢谢!

2019-02-02 19:3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及时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限期支付拖欠工资并补缴社保。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面提交仲裁申请书,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出勤记录、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劳动者的主张可以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的。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且应当按时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进行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先向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履行,用人单位拒绝的,可以由劳动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进行起诉。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
    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
    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二、关于值班费的规定:对于值班费的计算,法律并未限定,一般根据企业规章制度来确定。
  •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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