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夫结婚前在我不知不觉中借了很多债,现在被起诉,判断我和他一起负债,但他去年的钱没有花在家里,只有一所房子属于我,现在两个孩子由我抚养,现在他连生活费都没有,想上诉也没有钱,我怎么能不承担他的债务呢?法院会强制拍卖我的房子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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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债务的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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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要看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来决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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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