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先进我店打人,对方四个人是我们一个人,我们拿着刀割了胳膊,对方受了轻伤,现在我们被拘留的对方不想和解,现在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21-08-05 01:1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殴打打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鉴定为“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者不要求鉴定的(明显不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不鉴定),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是可以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拘留
  • 你好,先配合警方调查,按过错承担责任
  • 报案,由公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