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债权在破产清偿顺序

2021-08-04 17:2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 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你好!担保债权优先,请作如下参考:
    1、已经设定抵押、质押,并完备抵押质押手续的(如办理抵押登记等),则此部分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如果抵押物经拍卖,所得价款高于抵押权的数额,余下部分,应当归入破产财产,按顺序按比例进行分配。

    2、企业破产后,首先以破产财产(即没有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清偿劳动债权。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在已设立担保权财产的剩余数额中,再清偿。如果担保权实现后没有剩余财产了,则将无法获得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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