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亲再婚,购买福利房一套,继母未出一分钱,还带来一判给前夫的儿子,现在户口还在前夫那里,当时未成年,现在28岁不找工作,他们母子的生活费用十多年都由我父亲承担,都如果,父亲以后不在了,遗产他能继承吗?占多少?

2019-02-02 11:14: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没有继承权,要看当事人的父亲有没有留下遗嘱,遗嘱的内容是什么来决定:
      1,如果当事人的父亲去世时,留有遗嘱的,应以遗嘱为准;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母有继承权,继母的儿子若与当事人的父亲存在抚养关系的,也有继承权;
      3,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再婚房产如何继承:
    一、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时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仅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购房款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所购房屋应视为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意外去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 可以的:但是未成年人一般来说,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1、但是当事人已经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满18周岁的;  
    2、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行办理遗产公证手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 一: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一定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如再婚的结婚证等。

    二: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三: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办理迁户口的一般流程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四:最后,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刻办妥,因而现有身份证最好先不要交回,以方便工作和生活使用
    原文来自Wed
    114.cn结婚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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