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应为打架的??定的是寻衅滋事罪??!

?有2起立功表现??主动交纳罚金

刑事辩护
2019-02-02 06: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所以寻衅滋事罪两个人轻微伤是要判刑的。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种罚款缴纳方法:

    1、限期一次缴纳。

    2、限期分期缴纳。

    3、强制缴纳。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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