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在工厂工作作时,她手指上的肉被机器划伤,然后她从自己身上切了一块来弥补。这是工伤吗?工厂应该给我妻子那些待遇。

2021-08-04 06:24: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寻找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这个得通过鉴定来解决,以鉴定的结果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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