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在一家公司买的车,在公司工作,在合同上签字是一年,车账户是公司的,是公司的分期付款。现在合同到期了,一年的钱也没有计算。合同是写的月结算,今年价格不合适,所以不想在公司工作。到现在还没有告诉我。律师可以离开公司吗?今后的分期付款由我自己提交,请律师帮忙。谢谢你。

2021-08-03 17:49: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挂靠经营是指某一企业或事业单位依附于另一企业、事业或其他组织从事经营活动。挂靠经营是特定时期的特定现象,现在挂靠经营不被允许。“挂靠”是企业经济用语,不是法律术语,挂靠关系在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
    通常多指不具备某种法律资格或资质的主体,为了规避法律而采取的一些变通手法,向具有资质的部门交纳一定管理费之后,以具备资质的机构名义所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在司法实践中由此产生纠纷多由无资质主体承担实体责任,也有让被挂靠单位在其收取管理费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也有由被挂靠单位直接承担责任。近年来,让不具资质主体直接承担责任的情况更为流行。让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作法亦不鲜见。从法理上讲,上述连带责任的认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挂靠关系的主体间确定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因此,挂靠关系不是确定构成连带责任关系的构成要件。
  • 看具体的情况处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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