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审被判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我要上诉到中级法院,要上中级法院改判了,检察院要是抗诉,我还会加刑吗?

妇幼权益
2019-02-01 19:04: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上诉不加刑,简单地讲,就是二审法院不可以加重上诉被告人及其他被告人的刑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是被告人的权利,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上诉。
      对于被告人的上诉,二审法院必须受理,并且在审理后,不能因为上诉人的上诉,而且在二审判决时,不能加重对上诉的被告人和其他本案的其他被告人的刑罚。
  • 受贿是否会被判刑,主要看受贿数额或情节。受贿数额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较大”的,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