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苏省企业员工于2015年7月12日进入公司,不到一年。如何确定上年度平均工资,确定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1-08-03 13:5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缴费基数有何新规定?  
    (1)缴费以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3)独立统筹区参保的人员,本人月应税工资、薪金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选择按不低于所在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后逐步过渡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从所在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起步,逐步过渡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看是否分细行业来定
  • 你好,具体询问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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