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儿是那样的,,我们都是假期工打工赚钱以前给老总都讲好的,我们都是在本地的一个鱼庄当服务生,,但是等大家假期结束想走的情况下,老总确以没有钱发不上薪水为由,,使我们等几日,,但是几日以后在我们再去的情况下他或是说拿不出来,,到现在早已半个月了,,我觉得咨询一下应该怎么办,,感谢

其它
2021-08-03 10:23: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辞退员工,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了以上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都是无故辞退。
  •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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