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四级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事业单位不会因为残疾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劳动者主动要求、劳动
合同到期、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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