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班时因为工作脚趾骨折,医生说休养了两个月,问安全员休养期间是否有工资,他说每天只有30元的生活费。我该怎么办?

2021-08-03 01:5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的处理是这样的,在发生事故的24小时内向社保局报备,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所要求的提供相应资料。
    2、如果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进行医疗残疾鉴定,有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员工没有达到伤残的等级,那么此员工也就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赔偿,但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可以在社保局进行报销,记得,报销医疗费是一次性的,也就是说,要等受伤员工的医疗结束期完了以后再去报销。
    具体报销的费用项目,社保局会告诉你们哪些项目可以报销,哪些不可以报销。 二是如果员工经过伤残评估委员会评估达到伤残等级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同时医疗费用和第一是一样的。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协商沟通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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