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商场购物发现商场上商品比官网贵三倍多,然后打六点八折促销,我买了以后还是比官网贵一倍多,我该如何申请退款?可以不可以告他消费欺诈?

消费者维权
2019-02-01 14:0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消费者遇到经营者欺诈,只能要求加倍赔偿,而不是“假一赔十”。
      分析:《消法》规定的的确是加倍赔偿,但去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有了新的规定,即:“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另外,如果经营者事先承诺“假一赔十”,按照约定(违法约定除外)优于法定的原则,也应兑现“假一赔十”承诺。
  • 1,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夸大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对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介绍不真实,作出虚假或者使消费者误解的宣传。
    2,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消费欺诈行为包括: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 对消费欺诈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
    对于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消费欺诈,应是索赔多少,返还多少。至于售出的货物是否需要退回,应视商品是否受到毁损、有无返还可能而定。商品价值没有减损,且能返还的,应返还原物;商品已经灭失,或无返还可能的,应按原告请求赔偿时的市价予以补偿。
    若商品为部分毁损的,应按完好部分与缺损部分是否可分离,作不同处理:可分的,应将完好部分退还经营者,并对商品的其余价值进行折价;不可分的,应由销售者按商品原价予以赔偿。
    除损害赔偿额以外,必要的维权费用也应当赔偿。包括调查费、取证费、律师聘用费等。扩大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有助于抑制和减少日益增加的消费欺诈现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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