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和妻子是亲戚介绍认识的,她以前受过刺激有精神病史,她的家人说完全治好了。接触一段时间后有了孩子就结婚了!但是,结婚后,她的病反复发作,现在在医院治疗了3年。我真的精神上也受不了!我要崩溃了。现在离婚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8-02 15:0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病患者通常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丧失就业机会,生活无保障,离婚很有可能导致患病方生活更加困难,作为非患病的夫或妻一方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及经济扶助上,应给予精神病患者一定的经济帮助,这不仅是人道主义倡导的,也是社会公序良俗所鼓励的。而且,我国《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处理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另一方应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是提供一定财产。
    在实践审判中,法院常常会判决无病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补偿的数额,应根据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子女负担等各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 配偶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的情形如下: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 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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