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十年前有人欠我三万元,拆到法院,没有计算利息,到现在还没有还清,现在还想计算利息,怎么办?

2021-08-02 07:5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因此,利息损失计算的标准至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追讨借款。本案中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证据的收集之类的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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