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签订合同,客户支付30%的预付款,执行中客户要求终止合同,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但没有书面通知。如果我继续生产的话,后续的客户不会因为商品损失更大,如果不继续生产的话,客户反而要求交货,我们不能交货,客户反而告诉我们违反合同,不能按时交货。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21-08-01 20:1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法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延迟交货,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也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方式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标的物性质决定的方式或者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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