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我们公司为客户安装了工程路灯。去年12月,工程款拖欠至今,应如何提起法律诉讼。

2021-08-01 10:5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建议积极应诉,提交已经支付工程款证明
  • 你好,近年来,以《建筑法》为核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等一批配套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已基本形成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架构,对于规制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你可以起诉拖欠一方,按照司法诉讼程序进行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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