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十四岁,他和四个人十三岁,打一个人,对方一个人死亡,公安故意伤害死亡,十四岁被判几年多。

刑事辩护
2021-08-01 09:3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自首是法定从轻量刑情节,至于确切的量刑还要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裁定。在司法实践过程,因过激行为、伤害致死的,一般不会判决死刑的。
    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九十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 你也在逃还是取保了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量刑,还要结合情节,认罪态度、赔偿、谅解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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