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2010年离婚了,有个女儿,现在母亲抚养,离婚时有合同,每年给孩子抚养费,现在他母亲说现在这些钱太少,要求增加抚养费,当时签的合同现在有可能使用,通过法院现在需要增加抚养费吗?

离婚
2021-08-01 03: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就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协议内容的复合性、生效条件的特别性、解除效力的前置性的特征。
  • 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用,首先建议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
  •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
    1、原定抚育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突发情况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